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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人民政府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小红门乡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主要职责: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小红门地区办事处所属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包括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地区)文化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地区社区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3,670.5227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108.68061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61.842158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1,067.33739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7%;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41.3432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3%。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298.361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9.5686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51%;项目支出 24,758.7925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49%;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72.161632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13,492.707370万元, 增幅76.59%,本年支出增加11,727.791524万元,增幅70.77%。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29.8354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3.4839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3%;公共安全支出852.9646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2%;教育支出105.4028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7%;科学技术支出0.392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084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07.8149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8.3396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9%;节能环保支出1,326.4117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0%;城乡社区支出2,781.6417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5%;农林水支出9,641.6149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15%;交通运输支出12.73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955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843.4839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37.343960万元,增长31.10%。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510.62646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4.486468万元,增长7.4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3.816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816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经费;

    “档案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9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00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地名志编纂工作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8.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000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团建建设经费和妇女之家建设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57.2930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7.293092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及村干部基本待遇和基本保障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6.008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008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乡域内综合治理维稳保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4.8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4.840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重点人实名制稳控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852.96460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5.037905万元,增长15.59%。其中:

    “公安”(款)2018年度决算51.7187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86.208000万元,下降92.99%。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18年度决算73.26740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3.267405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司法基层法制经费,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727.978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27.9785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防范和处理邪教、人口调控及小红门乡最高法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05.40283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9.374331万元,增长128.99%。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4.828500万元,下降97.39%。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党校分校工作经费。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44.828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4.8285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大讲堂及未成年人教育等。

    “其他教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59.37433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9.374331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村官经费。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392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392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0.392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392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信息化管理车载终端设备安装经费。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5.084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084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决算24.67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4.670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和各项文化活动开展。

    “体育”(款)2018年度决算0.414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414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1,007.814970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697.959370万元,增长376.56%。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79.84188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030.013720万元,下降87.88%。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343.49523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43.495238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会领域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383.0523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83.0523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8年度决算30.5436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5436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就业工作绩效考核和公益性就业组织工作经费。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15.302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3024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

    “社会福利”(款)2018年度决算103.9901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3.990147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政策性农转居人员生活补助、高龄老人补贴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208.74654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8.746548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职业康复、温馨家园运转、残疾人工作经费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事务。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8年度决算51.98626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98626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低保人员自采暖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8,588.85658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588.85658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为民办实事、环境提升、社区建设等事务。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618.33966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01.339661万元,增长184.95%。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0.36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 少206.635000万元,下降95.2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计生协管员经费和病媒防治工作等。

    “公共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0.4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45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62.033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2.033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计生协管员经费。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8.23091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23091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执法等工作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216.54442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6.54442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款)2018年度决算149.17252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9.17252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71.54379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1.54379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病媒消杀、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经费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补贴。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1,326.41170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24.491707万元,增长68,983.94%。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8年度决算1,084.11050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82.190507万元,增长(下降)56,364.0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地区无煤化设备补贴。

    “能源节约利用”(款)2018年度决算238.381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8.381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地区无煤化设备补贴。。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9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2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污染源前期普查工作经费及环卫电动车保险及维修。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2,781.64175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86.922754万元,增长99.44%。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87.70527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107.013729万元,下降79.3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社区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1,584.24293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84.24293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管协管员的工资支出及2018年优美大街环境提升项目及底商牌匾级底商整治工作、旱厕改造项目等环境建设资金。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909.69355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09.69355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

    10、“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9,641.61499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620.177293万元,增长92.01%。其中:

    “农业”(款)2018年度决算587.30273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434.134969万元,下降88.3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地区环境建设-小红门二号路商业整治工程款、农村地区拆违控违巡查队经费、农民技能培训、农村廉政建设及村庄社区化管理等工作经费。

    “水利”(款)2018年度决算9.224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224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河长制工作经费、大中型水库农转费移民培训工作经费。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9,045.08826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045.0882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平原造林土地流转、农村地区功能疏解、公共事务协管等经费。

    11、“交通运输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12.7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337200万元,增长2.72%。其中:

    “铁路运输”(款)2018年度决算12.7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337200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13.95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955000万元,增长179.10%。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款)2018年度决算13.95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955000万元,增长179.1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经费、铁路道口人员经费。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787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6%;城乡社区支出25.4798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47%;其他支出7.9988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0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00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中央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25.47985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479854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5.479854万元,比2018年年初 预算增加25.4798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小红门村新村一号路测绘费、评估费等。

    3、“其他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7.9988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998887万元,增长1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7.9988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9988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高龄老人医疗补助款及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补助经费。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539.56862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4.798193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51474万元增加8.0467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450000万元减少3.45000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4.79819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301474万元增加11.4967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19.6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19.620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2018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9.62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5.17819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301474万元减少8.12328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6303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04.03607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93.1328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600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48.3707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20.90200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166.848528万元,其中:汽车6辆,80.207164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310.34468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1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人民政府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涉及金额2981.8000万元。对相关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其中:农村地区重点难点工作—鸿博小区周边道路专项整治工程,该项目主要是提升小红门乡回迁小区—鸿博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现象,整体设计、规范、整治鸿博小区周边道路环境,群众满意度高。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个,决算金额1,313.4301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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